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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18, 2010

1綱1本解套 北北基增區域選書

2010/5/18蘋果日報
【郭美瑜╱台北報導】

台北縣市、基隆市前年起推動國中基測科目一綱一本,引發爭議,教育部已修改《國民教育法》、訂出可由學校或區域選定國中小教科書,並已送行政院審議。全國教師會批評教育部是為一綱一本解套,而據該會調查顯示,一綱一本讓近三成北北基國中生壓力更大,區域選書更恐出現民間版「國編本」教科書,甚至各區自辦基測。
「還是要上補習班」
北北基一綱一本、共辦基測,槓上中央一綱多本,教育部部務會報日前修正《國教法》,除現行各校選定教科書版本,另增加可區域選書。全教會教學研究部主任吳忠泰昨說,區域選書使書商大者恆大,恐出現民間版「國編本」教科書;五都整併後,地方更易與中央抗衡教育政策,各區也可能自辦基測,限縮考生入學選擇。 針對台北市長郝龍斌聲稱一綱一本會減輕升學壓力,全教會近日調查北北基二百零一校、六千五百五十二名首屆用一綱一本的國二師生意見,二成九學生、一成二老師覺得壓力更大,五成七學生、七成八老師認為壓力不變。北市仁愛國中梁姓家長說,一綱一本雖指定教科書版本,但老師不放心,仍要學生做很多版本參考書的題目;蔣姓國一生坦言:「還是要上補習班。」 北市教育局雖聲明,北北基是從多本選出一本,推薦學校採用,選書權仍在各校,北北基聯測也將以課綱為命題範圍,但北北基各校選用推薦版本教科書比率,已逾九成七。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區域選書是參考國外做法及近年實施經驗,非為北北基解套,至於是聯合學校、鄉鎮或縣市為選書區域,仍待尋求共識。
《國教法》區域選書修正內容
●現行規定:
˙由各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國中小教科書
●修正方向:
˙國中小教科書可採學校選書或區域選書,選用方式、程序及相關事項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
●後續影響:
˙教科書商大者恆大,恐出現民間版「國編本」教科書
˙書商競爭更激烈,行銷花招更多,影響專業選書考量
˙五都整併後,國立高中職改隸直轄市,地方更易與中央抗衡教育政策,也可能各區自辦基測,限縮考生入學選擇

資料來源:教育部、全教會

星期一, 10月 08, 2007

國中末代統編教科書取回2億多

國中末代統編本 杜正勝:已取回二億多元
【中央社╱台北八日電】
2007.10.08 03:57 pm

媒體揭露民國九十年教育部首度將國中統編本教材印行權開放民間廠商,但標出四億天價,最後卻無力支付,變成呆帳,立委今天質詢教育部長杜正勝相關問題,杜正勝答詢說明,其實當初教育部底標只有新台幣四千萬元,而且這件事已進入訴訟,教育部也已取回二億多元。
主管這項業務的國立編譯館館長藍順德在立法院議場外向記者說明,「末代統編本」廠商當年已陸續付款二億二千萬元,之後雖無力付款,但有新光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將分三期支付國立編譯館六千萬元,目前已先付了其中的二千萬元,其他四千萬元近期可進帳。
立法院今天審查教育部及相關單位預算,立委李慶安質詢時提到有關「末代統編本」廠商無力支付款項,出現呆帳問題。
藍順德指出,當年簽約時就請廠商提出履約計劃,由於當年需要提供一千萬冊的教科書,數量龐大,因此國立編譯館組成督導小組,讓教科書能順利如期送到學校。
廠商雖然如期配書,但到第三期付款時則跳票,並請律師和廠商訴訟,藍順德說,九十二年八月第一次判決國立編譯館勝訴,雖再上訴,但最後國立編譯館也取得債權。
藍順德表示,實質來說,已取回的帳款比原先底價多出五倍之多。
 在十年教改政策引導下,九十一學年度開始,教育部將國中統編本逐年開放為民間審定本,因此九十學年度入學的國中生是「末代統編本」使用者。

教育部國中最後一批統編書委印官司

中國時報 2007.10.08  統編本訴訟 教部苦吞2億呆帳韓國棟/台北報導
 民國九十年,教育部首度將國中統編本教材的印行權,開放民間出版商印行;該印行權「權利金」招標底價四千萬元,但在激烈競逐下,竟標出四億元「天價」。不料一年後,得標的出版商因虧損,無力支付二億多元餘額,變成教育部的「大呆帳」。
 纏訟多年後,上個月教育部才從這家出版商的履約保險公司索回二千六百多萬元。
 九十學年 開放民間競標
 在十年教改政策引導下,九十一學年度開始,教育部將行之數十年的國中統編本逐年開放為民間審定本,九十學年度入學的國中生是「末代統編本」使用者。
 統編本印行單位原為教育部所屬的台灣書店,因教育部要廢掉台灣書店,所以將最後三年(九十學年的國一至國三、九十一學年國二至國三、九十二學年國三學生)的統編本印行權開放民間出版社競標。
 四千萬底價 四億元標出
 當時除了藝能科之外,其餘教材都是統編本,外界以為利潤很高,四千萬元底價的權利金,竟以四億元標出。當時得標的是聯教圖書出版公司,依契約,應分四期繳納,但該公司印行一年教科書,回饋近兩億元後,就無法如期支付剩餘的兩億多權利金,國立編譯館即終止契約,並對聯教採取法律行動。
 終止契約後,教育部將剩餘二年的統編本教材權利金改為固定的一億五千萬元,競標方式是哪家公司提供學校的教科書折扣最低就得標。
 教育部與聯教之間的權利金呆帳訴訟,教育部獲勝,法院判決聯教應償還教育部二億多元。但該公司還是無法支付,教育部定期查扣財產,結果只收回卅多萬元。
 纏訟四年 教部終獲勝訴
 官員說,當時的統編本印行契約規定,得標的聯教公司必須提供「保證金」,但因當時的採購法有疏漏,同意廠商可以產物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替代保證金。教育部收不回呆帳,只好找保險公司索取六千萬元保證金,但該公司不願支付,於是又上法院打官司。
 纏訟了大約四年,教育部勝訴,產物保險公司上個月還給教育部二千六百多萬元,但保險金呆帳加上利息,仍高達二億多元。